各 系:
根據(jù)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《關于下達2014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 志獎學金名額的通知》(閩教財〔2014〕32號)文件要求,在2013-2014學年全日制在校本??茖W生中開展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活動,并下達我院國家獎學金名額指標4名,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指標215名。要求按照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[2012]17號)等文件要求做好該項工作,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請年限要求:
(1)本??贫昙墸ê昙墸┮陨蠈W生具備申請資格;
(2)五年專(中職大專連讀)學生只有入學第五年即大專最后一年具備申請資格。
二、評選條件:
1、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領導;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規(guī)章制度;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(yōu)良;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(yōu)異,在2013-2014學年綜合測評中名列前茅,德、智、體、美各項表現(xiàn)優(yōu)秀,社會實踐、創(chuàng)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。
2、學習成績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都需位于前10%,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。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%,但均位于10-30%之間,必須在道德風尚、學術研究、學科競賽、創(chuàng)新發(fā)明、社會實踐、社會工作、體育競賽、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(xiàn)非常突出(突出表現(xiàn)要求詳見“教財廳函[2010]16號”文件,并提供證明材料。國家勵志獎學金申報者參照本規(guī)定)。
3、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(經(jīng)福建省高校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信息庫認定),生活儉樸,學習成績良好,勵志向上,在2013-2014學年綜合測評中名列前茅,德、智、體、美各項表現(xiàn)突出,沒有不及格科目者,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。
4、同一學年,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,表現(xiàn)特別突出、成績特別優(yōu)異的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,但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同一學年同一學生不能同獲得。
三、推薦名額:
1、國家獎學金:每系各推薦1名候選人。
2、國家勵志獎學金:根據(jù)各系當前貧困生比例(四舍五入)進行分配,人文社科系名額26名,電子信息工程系15名,機械工程系16名,交通工程系18名,經(jīng)濟系29名,商貿系30名,管理系29名,應用外語系18名,計算機系33名,國際教育學院1人。
四、評選要求:
1、請各系按本通知要求,抓緊時間進行評選,要求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確保國家獎學金真正用于特別優(yōu)秀的學生身上、國家勵志獎學金真正用于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的優(yōu)秀學生身上,嚴禁弄虛作假,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,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。
2、堅持公示制。在報送評定名單及有關材料前,要將上報的候選人名單在系里公示2個工作日,學院進行復核后在全院范圍再公示5天,接受師生監(jiān)督,杜絕弄虛作假行為。
3、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有關評審材料的報送工作,請各系于
附件1: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(每生一份)
附件2:《2013-2014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》
附件3:《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(每生一份)
附件4:《2013-2014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》
2013-2014學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勵獎學金初審名單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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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一四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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